口述影像能夠協助視覺需求者「看見」世界,打破過去無法觀賞藝術作品的障礙。看似有益的服務,為什麼並不普及呢?發展口述影像服務的過程又有哪些困難與限制?本文嘗試挖掘口述影像面對的現實考驗,並期望能拋磚引玉吸引更多人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案。
從關心口述影像以來,無論是找資料或與身邊朋友們分享,我發現大多數人從來沒有聽過「口述影像」,後退一點說,幾乎沒有什麼人會去提問「視障者可以看電影嗎?」。若不先意識到問題的存在,要怎麼進一步思考解決方案呢?
即使在視障者的圈子里,也有許多人從未體驗過「口述影像」,更幾乎沒聽聞過有視障的名人們主動提及「口述影像」。雖然口述影像在國內外已發展多年,但直到近年串流媒體、自媒體興盛後,才開始有一些視障者的家人或KOL主動分享體驗心得 *註1,這才讓口述影像被更多圈外人認識。
若嘗試探討口述影像如此默默無名的原因,我認為分別是:資訊曝光度低、使用者很難自行宣傳、與自己無關。

原因一:資訊曝光度低
首先,在任何一個應用場景中(請參考前文:口述影像的多元打開方式),能夠供應口述影像版本的作品數量都是極為有限的,有提供服務的作品又幾乎只提供給視障者,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供應者不會也不需要大肆宣傳該服務的存在。
因此,一個明眼人的日常生活裡,幾乎沒有機會認知到這個世界還存在另外一種看電影、逛展覽的方式。口述影像的資訊就像是一道光束,如果光束只在一個密室亮起,密室之外的人看不見光束,也沒聽人提過光束,就無法認知到原來有光束的存在。
原因二:使用者很難自行宣傳
在明眼人當中,Youtuber或KOL已是少數,若要在視障者中再去尋找願意成為KOL的人,實在是少數中的少數。即使真的有這般「少數」存在,他也願意透過自媒體分享體驗口述影像服務的心得,但由於自媒體強調畫面、影片,這位有意願分享的視障者還必須具備影片剪輯技術,種種門檻下,能完成宣傳任務的選手實在是寥寥無幾。
就算不是少數的KOL,一般參加展覽活動看到有趣的事情,明眼人會立刻拿出手機拍照上傳分享;相對而言,要視障者自行完成拍美照、上傳、打卡的難度比較高。即使體驗了,也傾向用文字放在自己的社群媒體或與周遭朋友用口說的方式分享。
同時,視障者的生活圈相對明眼人普遍較單純,難以觸及圈外人。尤其大部分的先天視障者幾乎是在啟明體系成長,朋友圈幾乎都是視障者或家人,而中途失明者又因為突然遭遇挫折,往往難以調適心情,會選擇減少與過去的親友互動*註2。無論哪一種情形的視障者,都很難自行宣傳體驗服務後的心得,即使宣傳了,能夠突破生活圈的機會也相當有限。
原因三:與自己無關
第三個原因雖然有些殘酷,但仔細想想,大部分人其實與口述影像「沒有關係」。
對於明眼人來說,明眼人的生活是這個社會的主流,從電視節目、IG、交友軟體、遊戲電競都是為了明眼人而設計的。如果身邊沒有視障者、如果沒有察覺到看不見的世界,明眼人很難發現周遭環境其實對於看不見的人有一道「無形的障礙」。而對於視障者來說,口述影像雖然是能為生活品質加分的服務,但其重要性遠不如白手杖、導盲磚、語音報讀等關鍵工具。
當一個議題不被大眾所認識,參與者少、關心度低,整體社會對其投入的資源便有限,更遑論要找到有意願投入其中的專業人士,進行文稿撰寫、聲音轉述、影像剪輯與教育推廣等專業任務。
前一段提到,在目前現有的應用場景中,口述影像作品能夠被體驗的數量極為有限,其原因來自製作成本與其回收效益的不平衡,難以吸引相關方製作更多的作品。我們可以試著將口述影像製作期程拆分成三個階段,並從中觀察不同階段涉及的成本。

階段一:前期溝通-版權取得與藝術創作的堅持
不曉得你有看過「x分鐘帶你看完一部電影」這類「速食電影」嗎?速食電影會剪輯電影的畫面與聲音重新製作上傳成一個新的影片,這個行為涉及了「重製」他人著作,即使是加入個人觀點(如評論、教學等)的「改作」(aka二次創作),也可能因為法官的認定而屬於侵權行為。
口述影像版本的影片同時涉及了「重製」與「改作」,理論上,需要耗費大量時間及人力進行溝通去取得授權,還可能有昂貴的授權費用。不過,考量到障礙者知的權利,在台灣的著作權法53條中,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政府機關、NPO、學校或障礙者可以在未取得著作權人同意、不用付版權費的情況下自行製作口述影像,並將重新製作的著作(如影片、聲音檔)提供給視障者欣賞。*註3
有這條法律的保障,為視障者製作口述影像時確實可以節省取得版權的成本,但是,另一個看不見的成本是「藝術家創作的堅持」。
對於創作者,作品是表達自身意念與思想的媒介,無論最終形式是電影、戲劇或舞蹈,都是自己人格的「一部分」。但是,口述影像這個「工具」運用文字與口說重新表達藝術作品,除了著作財產權,更涉及了著作人格權的呈現。因此,即使法律明確保障了口述影像的製作空間,但對於藝術家而言,口述影像的文字與聲音表情可能會過度解讀作者的本意,或是扭曲了創作者想呈現的創作風格。
以我自己在藝術行政圈服務過的經驗,任何可能干涉藝術表達與創作過程的舉動,正是藝術家的大地雷。
舉例來說,宮崎駿工作室的《蒼鷺與少年》在上映時要求行銷不得透露作品內容、不製作預告片*註4。若是有哪個不長眼的行銷團隊擅自將劇照提前釋出做宣傳,肯定會換來宮崎駿的翻臉,甚至觸犯了彼此合約規範。同理,創作者有可能因為口述影像的文稿內容品質不達標,而不願意提供影片檔案讓相關單位在上映前製作口述影像、趕上電影院檔期。
不過,「劇場作品」的性質與「電影」或「影集」不同。一般來說,非on檔的電影跟影集是等導演和劇組拍完片、剪完影片之後才開始製作口述影像版本,換言之,就算文稿中有不符合原作者本意的敘述,電影跟連續劇的原作者也已經很難去要求調整。但劇場作品是在演出當下才完成,口述影像耗費的時間及涉入藝術創作過程的程度完全不同。
以舞台劇為例,一齣劇最少要在演出前一年半就開始籌備發展劇本,當劇本完成後,大概有一年的時間試鏡、調整劇本、演員排練。演出前半年,口述影像的文稿撰寫者就要開始參與排練、了解演出中會有哪些畫面。然而,作品還在發展階段時,不是每個藝術家都能歡迎別人來看排的!再來,由於劇場檔期及費用問題,通常是演出前3–5天才能進館架設設備、確認燈光音效等cue點,才有辦法確定演員從A點走到B點時有幾秒可以講稿。到了正式演出,還可能有演員的即興演出、第二場跟首演場內容不同的情況。
面對這麼多變化球,口述影像講述者的講稿是否還能依循藝術家的風格,用正確的方式講述演出畫面?還是會把瓊瑤風格作品用漫威電影式口吻講出來呢?雖然大多藝術家樂於將作品分享給更多人欣賞,但當口述影像可能會介入創作過程或影響創作者本意時,藝術家會本能地對此感到抗拒,而為了消弭這些抗拒,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溝通、建立信任,其成本也不容小覷。
階段二:中期製作-口述影像製作成本
無論是親自洽談或藉由法律保障範圍取得授權,開始進行製作時則需要實際的資本投入。從先前文章的說明(「用聲音看電影:口述影像製作三步驟」),應該不難發現口述影像的製作需要耗費的時間,比看完影像本身還多很多。當時,為了做出一支1分鐘的demo,我至少花了3個小時找資料、反覆觀看影像、聆聽聲音、分析影像畫面、撰寫文稿、修正文稿、配音、後製。
假設一部電影90分鐘,推估至少要花270小時製作出口述影像版本。以專業製作而言,這270小時會包含不同專業人士與相關費用的投入成本,例如文稿撰寫(可能還牽涉翻譯)、錄音師、配音員、剪輯師,以及錄音室租借、餐費等。如果是現場即時進行的口述影像(例如電影共融場或劇場演出),因為口述者是直接在現場講述,雖然可以省下後製費用,但相對地,人員事前參與彩排的時間、演出當天現場聆聽口述影像的耳機設備及伴隨設備多出來的接待與回收人力也都是需要考慮的費用。
因此,假如我們把一部電影的口述影像版本總製作及體驗的成本粗估在50萬元以內*註5,以劇情片一般的電影製作成本約三千萬到一億元來說*註6,大概會佔1%~3%不等,雖然相對電影的總製作成本這只是一筆小支出,然而,這筆錢並不能直接提升電影品質(如提升美術場景效果、配樂更好聽、服裝更精緻等),同時,這筆費用的投入也無法帶來更多的觀眾。對於製作成本較高的電影都有困難了,更遑論行銷預算通常不到10萬元的劇場演出。當錢無法花在刀口上、帶不回更大的效益,要如何說服製作方將有限資源投入到口述影像製作呢?
階段三:後期體驗-難以量產複製
除了前面所提的溝通與製作成本外,後期體驗難以量產複製的特性,也是導致口述影像很難回收足夠利潤的原因之一。該現象尤其在劇場演出、展覽等兩個應用場景裡特別明顯。
以電影來說,當劇組殺青、後製剪完片之後,只要把同一個檔案複製到不同電影院、不同國家、不同串流平台,就能讓不同的人在同個時間一起欣賞,複製成本較低,可量產回收的管道較多。但是劇場演出本質上就不是可量產複製的類型,無法比照辦理。一般中規模作品只有2–3天的3場次,大規模可能到兩個禮拜演10場次,即使是定期展演、具有更多場次的定目劇*註7,也還是遠遠不及電影院一天開5個廳就能輕鬆播50場的量級。此外,為了配合演出現場的即時變化,劇場演出的口述影像也無法採事前預錄的方式。因此,一樣是演50場,電影是同個音軌播放50次,劇場演出卻是重新講50次文稿。
除此之外,展覽也有同樣的情況。一般商業性展覽短則一個週末、長則一個月,為了一個週末的檔期,要花費長達半年時間去設計口述影像版本的導覽與動線,又無法保證會有使用者進場看口述影像版本的展覽,實在難以說服策展方進行此投資。就算是熱門的展覽有機會到不同國家展出,每到一個新的地方,就需要依照場地規模及動線重新調整導覽定位,也需要考慮不同語言的轉換,並不是那麼輕易就能量產複製。
當然,在公立博物館或美術館的場域,比較會有足夠的文化平權預算去推動口述影像導覽,館方通常也會優先從展期較長的常設展覽下手製作口述影像,或結合手機定位同時做到導覽與動線指引。然而,常設展覽的位置有可能會調整,展品也有可能被外借或收到倉庫維修,原有的口述影像音檔隨時都會派不上用場。
雖然針對視障者提供的口述影像可以省下版權費,但取得藝術家認同與信任需要花時間、寫稿到錄音都需要花錢、偏偏又無法量產複製,想薄利多銷還辦不到。每個環節都凸顯了付出成本與回收利潤的不平衡,相信不難理解為何口述影像的數量如此有限。
寫到這裡,細心的讀者應該已經發現了,若持續將口述影像定義成「提供給視障者的輔助服務」,很有可能是把雙面刃。一方面省去昂貴的授權費,但一方面也限縮了其可服務的範圍。
首先,從內容設計的角度來看,口述影像最初的目標是協助視障者,以口說的方式描述畫面讓他們聽見,因此,現有口述影像是以視障者為TA去設計訊息的傳遞。但為了小眾(視障者)設計的服務,反而會讓大眾(非視障者)被隔絕於該服務之外。舉例來說,視障者使用手機無障礙功能唸出桌面icon的速度,是一般講話語速的2–3倍,對一般人反而會太快、聽不清楚。而口述影像的語音描述對明眼人來說,也會產生「看影片同時要聽的資訊好多」的困擾。
其次,從商業化的角度來看,在台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視障族群約5萬人,僅佔整體人口0.23%*註8,市場規模極小,且該族群可貢獻的消費力也較低。對於要發展口述影像服務的單位而言,即使可以擴充自身服務的使用族群(從服務明眼人擴大到服務視障者),但有賴政府對弱勢族群的照顧,視障族群貢獻的金額往往是明眼人的一半(如票價5折、免費提供)。要如何找到製作口述影像的資金來源(成本)與後續回收(利潤)的方法,也是決定製作者能否投入其中的關鍵。

當然,很多事情不能只從商業利益角度來考量,但若每次都要拿著「做善事」、「靠熱情」的旗幟期待專業者燃燒自我提供服務,或是期待政府提供更多補助,其實是無法永續發展的。
也許,我們需要換個角度思考,把口述影像的使用者範圍從「視障者」擴大到「視力匱乏者」,例如不具備身心障礙手冊的青光眼、白內障、黃斑部病變、色盲、老花、高度近視等族群,總規模會從5萬提升至200萬人。又或者,我們可以把口述影像的定義從「為看不見的人提供服務」,擴大到「幫助人們減輕眼睛負擔的服務」,藉此拓展市場規模並發掘商業應用潛力。
本次文章中試圖梳理了口述影像發展正遇到的考驗,雖然寫完都覺得困難重重(笑)。然而,我更希望透過點出問題的存在,吸引更多人聚焦思考「那我們可以怎麼做?」無論你所具備的專業是否與視障者有關,也許你只是不知道,突破考驗的解答正握在你手中。
Netflix上有一部影集《全民會診室》(Diagnosis),正是將群眾力量發揮極致的實驗。來自全世界的網友一起協助身患怪病的個案找出可能的診斷,甚至協助個案到世界各地接受治療,許多人得以從困擾多年的痼疾中解脫,重拾生活品質與希望。而答案往往不在醫生手上,更多時候來自有類似疾病的患者、一起對抗疾病的家屬、不醫人只醫動物的獸醫、心理醫生、甚至只是對某些症狀有研究的地方達人。
- 認知度太低?我們可以把這系列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看見。
- 藝術家感到抗拒?讓他體驗一次閉眼睛看演出,聽聽視障者觀眾的渴望。
- 製作成本太高?你可以想像一個全新的製作流程、尋找有志之士一起投入。
- 口述影像要花很多錢?我們可以鼓勵政府推動協助產業規模化發展的補助、甚至發起募資。
- 市場規模太小?何不打破口述影像只能提供給視障者的想法,嘗試不同的可能?
下篇文章,我將試著提出幾種解決方法,也邀請你一起來思考口述影像的未來。
註1:頻道主P歪的弟弟睿子是視障者,他們在2021年一起去體驗了舞台劇《我為你押韻 — 情歌Revival》(口述影像共融場),並拍片分享觀賞心得。 _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mW3_fCRkc0_
註2:萬明美(民89)。中途失明成人致盲原因及適應歷程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中之特殊教育研究學刊。_http://bse.spe.ntnu.edu.tw/upload/journal/prog/0OV_7IP_262I_33B61023.pdf_
註3:臺灣著作權法中對於障礙者取得相關著作的閱讀及觀賞相關著作的規範,對於「提供者」、「提供方式」都有相關的限制性開放,可以參見第53條完整條文:
- 53–1: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立案之各級學校,為 專供視覺障礙者、學習障礙者、聽覺障礙者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障礙者使用之目的,得以翻譯、點字、錄音、數位轉換、口述影像、附加手語或其他方式利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53–2:前項所定障礙者或其代理人為供該障礙者個人非營利使用,準用前項規定。
- 53–3:依前二項規定製作之著作重製物,得於前二項所定障礙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立案之各級學校間散布或公開傳輸。
註4:英國衛報報導。Studio Ghibli to release Hayao Miyazaki’s final film with no trailers or promotion。2023年6月5日。取自:_https://www.theguardian.com/film/2023/jun/05/studio-ghibli-hayao-miyazaki-final-film-how-do-you-live-no-trailers-promotion_
註5:關於口述影像到底要花多少錢,其實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以平面設計為例,一份「主視覺」可以花1,000元請辦公室最菜的同事做,也可以花100萬請國際大師操刀。同理,一份口述影像可以是業餘志工無償製作的0收費作品,也可以是奧斯卡規格專業團隊的心血。
在美國專門提供影片字幕、聽寫服務及口述影像的公司3Play Media在官網的這篇文章「_口述影像要花多少錢(How Much Does Audio Description Cost?)_」公訂價格為每分鐘15到75美元。而國際紀錄片協會(The International Documentary Association)這篇文章「_在紀錄片中添加口述影像與字幕時該注意的5件事(5 Things to Consider When Adding Audio Description and Captioning to Your Documentary Film)_」提及的口述影像價碼大約是每分鐘25美元,同時,這篇文章也指出『打造口述影像本身就是一種藝術(Creating audio descriptions and captions is an art unto itself)』。藝術,很難有標準價。
註6:依據文策院公布的_【2022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_的調查,台灣有85%以上的劇情片與動畫片製作成本(不包含行銷預算)約3,000萬到1億元以上,紀錄片則為3千萬以下。
註7:廣藝基金會。【AQ帶你看】台灣的定目劇理想能實現嗎?《台灣有個好萊塢》倒數救票房!。2022年12月14日。取自:_https://www.qaf.org.tw/media.php?act=view&id=217_
註8:依據_衛生福利部統計處_及_內政部統計處_資料,2022年視障者總數為54,317名,台灣總人口數為23,264,640名。視障者佔總人口比例為0.23%,可以說500人中才會遇到1位視障者。






